第23讲:《辩论同性婚姻》
课程梗概:如果公正的原则取决于权利服务的终点是否有道德或内在的价值。社会怎样处理不同人对“好”持有不同的想法和观念?利用同性婚姻的例子,学生辩论是否可能把性的道德合法性从婚姻的最终目的中脱离出来。
笔记:
孟德斯鸠指出道德义务的普遍化趋势。“一个美德的人而没有朋友,这个世界是无法想象的。”两种联系正义与善的方式:其一是尊重历史传统留下来的价值,不要用外来的标准去评价它们(正义即传统、环境的产物),这是相对性的;其二是以其内在的道德价值、是否尊重人权的标准来评判。第二种方式不是交流的。第一种是不完整的,受历史发展的限制。但第二种又难以给正义下一个准确的定义,尤其在多元化的社会。
第24讲:《美好生活》
课程梗概:Sandel教授提出了两个问题。是否有必要找到美好生活的原因,以决定什么是正义,什么是人民的权利?如果是那样的话,是否可以争论或者证明美好生活的本质是什么?学生辩论时,进一步讨论了政府在决定婚姻目的这个问题上的作用。Sandel作总结时指出,我们作为个体,可能永远不会同意许多道德哲学问题的争论点。不过他认为,一方面,关于这些问题的辩论是不可避免的。另一方面,这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更好地了解他人价值观的好机会。
笔记:
两个问题需要解答:在探讨正义之前,我们是否要先探讨何为“善”的生活?以及,善能否推出正义?
立法应该道德中立。
婚姻的本质目的不是繁殖,而是建立永久性的伙伴关系。
追求一种反思的平衡。